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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Lorenzobeyond 2019-09-24 00:00
    1903年鼓浪屿的公共地界工部局设立时,参照上海公共**设立会审公堂的模式,成立了鼓浪屿会审公堂,作为公共地界的唯一执法机构,裁决公共地界内的民事纠纷案件,行使公共地界的司法权,但案件如涉及洋人,无论诉大小,需由外国领事亲来或派员会派公堂员审问。

    早期的会审公堂管设立在鼓浪屿东海岸保商局内。1917年受台风影响,保商局建筑被毁,之后迁址至西林别墅城绿墙外泉州路107号。20世纪20年代末会审公堂迁至此地,门楼正对后期工部局。这处院落最早是英国长老会于1915年租地建造的,之后历经转手,产权归于厦门籍印尼华侨名下。院内两座别墅成对称布局,形式比较简洁,具有早期的现代建筑风格。会审公堂租用此地办公时,将法庭职能设在西侧的笔山路1号。两栋建筑之间的隔墙也是历史遗存,当年会审公堂的牌區就悬挂在隔墙大门的壁柱上。

    鼓浪屿会审公堂旧址,是鼓浪屿公共地界时期重要的司法机构建筑遗存,是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司法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的重要见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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