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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蓝宁碧波 03-03 22:40
    四岸公所现为扬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位于扬州市丁家湾118号。[3]四岸公所为湘、鄂、赣、皖四省盐务协调机构。原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,坐北朝南,分东、中、西三路建筑,现存门楼及主屋楠木厅。[3]楠木厅坐北朝南,楠木梁架,硬山顶,面阔三间,进深七檩,带卷棚,大结构未动,装修已改。丁家湾临街存四岸公所水磨砖雕门楼一座,两边有吊脚箩底砖八字墙,顶部盖瓦破损,砖雕纹饰“文革“期间用石灰涂抹覆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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